飞牛书城 > 柳宗元 > 柳宗元公文集 | 上页 下页
柳州上中书门下举柳汉自代状


  右,伏准元和六年十月十七日敕,常参官授上后,三日内举一人以自代,便具所举人兼状上中书门下者。今奏请前件官自代,谨连状。


飞牛书城(madbull.site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